当前位置: 社区服务 > 计生

对农村计划生育户的补助奖励



国家对农村60周岁以上计划生育户夫妻每人每月奖励50元;省上对农村55周岁以上的独女户夫妻每人每月奖励50元;对农村放弃生育二胎的家庭一次性奖励4000元;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参加新合疗每人每年补助10元(个人负担部分);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的,对其家庭每月补助100元;伤残的每月补助80元。    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等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铜发(2008)4号)